鲁文化在中国上古文化中的地位(2)

2022-05-02 01:32来源:中华五千年

  鲁国为东方的宗周模式,担负着传播宗周礼乐文明的使命,如在周王朝治国政策的贯彻上,鲁国即堪为典范。周公治国,他的保民思想、明德慎罚、勤政任贤等都似乎在鲁国当政者身上有明显体现。当然,说鲁国为“宗周模式”,决不是说鲁国完全排除它的文化因素,使鲁国全盘周化,而是在政治统治上鲁国为周王朝的东方代理人,而且在鲁国上层贵族中完整地保存着周代礼制。事实上,鲁国要彻底推行周文化而以之取代当地的固有文化,既无必要,也没可能,因为周灭商后对殷商旧地采取的就是“怀柔”的政策,更何况鲁地殷遗势力极重,而且文化的推广也不是任何外来强力所能成功的。

  第三,从与其他区域文化的比较中也能看出鲁文化在当时的重要地位。

  在区域文化的研究中,人们往往将鲁文化与齐文化相互比较,这是很有道理的。齐、鲁两国地域相邻,在文化方面具有很多的可比之处。就先秦时期两国的文化而言,它们有同有异。从实质上说,崇周礼、重教化、尚德义、重节操等等都是两地人民共有的风尚。两国文化上的不同之处更多,齐人的务实开放,鲁人的重视礼乐,使齐、鲁两国在文化上各具特色,并且位居当时华夏文化的领先或者中心地位。但齐、鲁两国的文化孰优孰劣,不少论者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大谈鲁文化的所谓“保守”、“落后”和“缺乏进取”。而实际上,分析文化的优劣应当具有历史的眼光,而不应该离开当时的具体时代。

  从文化的传承关系上看,周文化与鲁文化乃一脉相承,或者说鲁文化就是周文化的代表。周人灭商以来,周文化在总结和吸纳前代文化成果的基础上,又有了显著进步。《礼记・表记》上说:“夏道尊命,事鬼敬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有学者称夏、商时期的文化分别为“尊命文化”和“尊神文化”。从根本上说,周文化就是礼乐文化,而礼乐的实质则是秩序,礼乐文化是一种人文文化。周文化与夏、商文化的不同,最为重要的即在于其人文理念的上升。自周公制礼作乐开始,周文化的重礼风格便已初步形成,而周人又有重视农业的传统与之相适应,这样,便奠定了中国几千年传统宗法农业社会的文化基础。

  鲁国的文化风格与周文化是一致的。建国伊始,鲁国的始封之君伯禽就在鲁地变俗革礼,进行大的动作,推行一种新文化。应当指出,鲁国的这种变革历时三年,显然是循序渐进,而非急风暴雨一般。因此,它与强行毁灭一种文化而推行另一种文化是有区别的。其实,周代礼乐广采博纳,其中也有殷文化的不少因素,因为周礼即是从殷礼“损益”而来。应当承认,在与周边当时各族的文化相比,周文化是一种最为先进的文化。鲁国下了大的气力推行周文化,是为了适应周王朝的政治统治。从一开始,鲁人便显示了文化上的进取精神。

  文化的优劣在文化的交流中最容易看得清楚。一般说来,落后的文化要不断地学习先进的文化,来丰富和完善自身。就齐、鲁两国而言,齐国就常常向鲁国学习。

  众所周知,管仲的改革对于齐国成为泱泱大国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但是,正如有的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管仲改革乃有吸收鲁文化之长、补齐文化之短的深意。管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定四民之居,推行士、农、工、商四业并举的政策,把发展农业放在经济基础的地位,置于工、商业之前,这明显吸收了鲁国以农业立国的思想,以补齐国偏重工商、渔盐、女工之业,忽视农业而造成社会不稳之弊端;管仲还针对齐国传统礼义道德观念淡薄,习俗落后,以致于君臣上下无礼、男女关系混乱,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的情况,十分注意从鲁国吸收周礼文化,强调礼义道德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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