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职官制度述略

  我国的历史悠久,至少已有3000多年文字可考的历史。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出现,也就产生了“礼、乐、刑、政”等上层建筑。《周礼》卷一说:“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这说明了国家建立后设置官员分别职掌的必要性。

  历史上任何统治阶级,都要从本阶级中选拔一部分人从事于国事的管理。盂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劳心者食人,劳力者食于人。”这种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分工,乃是建立在阶级对立的基础上的。因此职官的产生乃是阶级对立的产物。

  历史上封建统治者每到一定时期,所谓改正朔、易服色、定礼乐、立官制等,实质上都是为了巩固其统治权力。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夏、商、周三代制度不同,但又一脉相承,这就是“损益”。但这种“损益”并不改变统治阶级为了加强治权这一目的。职官制度的发展演变,当然也遵遁着这一历史轨迹前进。如果我们具备了一定的职官制度的知识,对于理解各时期的历史内容,无疑是有一定的帮助的。因此,有一些史家很重视职官制度,把它看作是治理史学,了解历史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与年代、地理、目录之学,同列为打开史学之门的“四把钥匙”。

  在我国历史上唐虞三代,已很难勾画出系统的官制。西周以后,文献增加,内任世卿,外建诸侯,这种贵族领主式的统治,与秦汉以后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下的职官制度很不相同。历代统治者在设官分职上,有的官名相同,而实际职掌已经变化;有的名称相异,而职掌却又类同。例如秦汉时代的尚书、侍郎只是皇帝左右侍从或掌管宫廷文书,到了隋唐以后,则成为中央六部的正式大员;汉代的(十三州)刺史与明代的巡按御史,名称各别,但在职掌上同是监察之官;唐宋的仆射、侍中是执掌朝政的高级宰臣,在秦汉时期却是卑秩小官;明清的舍人、巡检,职位低微,而在唐宋时却拥有中央或地方的实权;将军称号历代均有,但魏晋以后迄于南朝,成为寓禄秩的散号阶官。

  我国的职官制度虽较为繁复,但仍有一定的历史规律可循,就其主要方面来看,下列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1、职官制度的变化系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在古代,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较低,人们的社会关系比较简朴。反映在设官分职上,就会军政合一,文武不分,官制比较简单。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上的分工也就日益细密,于是军、政便逐渐分离了,职官的员数也随之增长。史称:夏官百,殷商二百,周官有三百六十。这些数字不一定准确,但却反映出历史发展的趋势。同时,经济的发展还影响到职官机构的设置。隋唐均田制破坏的过程中,不断地出现了一些专使,如括地使、户口色役使、两税使、盐铁使、度支使、转运使等。经五代到宋,盐铁、度支、户部三司由于在国家财政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终于合并起来;成为一个独立于户部的财政机构。其长官三司使且号称“计相”,几乎与中书、枢密二府并驾齐驱。北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制置三司条例司,成为巍居各机构之上的立法机构。可见经济的要求对于职官制度的影响是何等的巨大。

  2、政治的状况对于职官制度亦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封建专制主义下,百官的设置是围绕着为巩固皇权服务的。一旦皇位变易,旧有的某些机构及官员的作用、地位便立即发生变化。以“三公”制度而言,自东汉以后,已渐成虚位。若一旦权臣掌握政权,则三公称号就很有权威,以”宰相”制度而言,先秦的公卿,秦汉的丞相、三公、尚书,魏晋隋唐的中书监令及门下侍中、尚书令,唐中叶以后,翰林学士、枢密使乃至明清的内阁、军机处,这种由皇帝近臣逐次掌握相权的演化过程,标志着皇权对于相权的制约。同时也是产生历代职官名实不符的一个重要因素。

  3、传统的文化思想对于职官制度也有着一定的影响

  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儒家思想作为指导原则的,因此在设官分职上往往渗透着儒家学说。例如《周礼》一书,本是战国到秦汉时期儒生托古改制时所作的理想蓝图,这种官职配置的设计与现实的官制有一定的距离,但是,在独尊儒学之后,《周礼》被奉为后世百王效法的经典,每逢官制改革时,统治者常常拿出这种过时的格局,硬套在现实的官制上。无论是西汉末年的王莽改革,西魏宇文泰的恢复周官,唐玄宗时的修定六典,北宋神宗的元丰改官制,无不以《周礼》作为改制的法室。这样,在职官制度上便生造出许多翻新复古名称。

  4、一定的民族关系也与职官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我国历史上有鲜卑、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等民族,他们先后曾经统治过中国的部分或全部地区。由于这些民族的生产方式与汉族地区不同,因此,他们的官制也与汉族的传统官制有许多相异之处,契丹的南北面官制、女真族的猛安、谋克制、满族的八旗制度等,都带有各自的民族特色,当他们接受了汉族的传统官制影响后,就具有了融合的特色。随着中外交通的发达与海外贸易的开展,反映在官制上唐宋时期有市舶司的设置,而秦汉时期的典属国,到了清末则发展成为专与西方各国进行洋务交涉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这些都反映着各民族和各国的关系对于职官制度产生一定影响。

  5、社会组织或阶级关系对于职官制度的发展演变有着密切的关系

  例如在贵族领主式的社会里存在着浓重的家族宗法血缘关系,反映在职官制度上,就是各级政权依血缘世袭、授田授疆土的世卿世禄制。到秦汉时期,职官制度随着阶级关系的变化而产生官僚的选拔制和按官品高低给予不同待遇的俸禄制。虽然,在封建社会里,宗法血缘关系始终存在并起着作用,但随着时代的推移,他们享有的种种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逐渐趋于缩小。反映在官僚选拔上,过去的阀阅、世族子弟依靠门荫入仕的途径也逐渐为掌握一定文化知识并通过科举考试的庶族地主子弟所敢代。历史上的公卿世袭,乡举里选,九品中正,门荫、科举,直到清末从新学校里选拔人才,这一系列的消长变化,就是社会组织和阶级关系变化在官制上的曲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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